十三本经
中国伊斯兰教经堂教育使用教材之合称。自明嘉靖年间陕西经师胡登洲创立经堂教育开始,寺院教育十分重视伊斯兰教法、教法学和宗教哲学的学习和诵读。由于伊斯兰教的经籍多数用阿拉伯语或波斯语写成,学者学习必须有较好的阿拉伯和波斯语言知识,故中国穆斯林的经堂教育十分强调阿拉伯、波斯语言教学,并同伊斯兰教经籍的学习同时并进,相辅相成。起初,寺院教育所用课文多有随意性,常同主讲人擅长语种和精通的典籍有关。清代中期寺院课文逐渐统一,通常有13本经籍和语言著作为必读,俗称“十三本经”。其中属于语言语法教学的有:一.《连五本》。它包括《素尔夫》、《穆尔则》、《咱加尼》、《米额台·阿米来》、《米素巴哈》五卷。是讲阿拉伯语词法、句法和词句构造的基础课本。二.《遭五》。是对《米素巴哈》的诠释和注解,属于较高级的语法内容。学后可以深入研究阿拉伯语法,直接阅读经籍。三.《满俩》。又名《舍哈拉·卡非耶》。是阿拉伯语法著作,波斯人阿布杜拉合曼·加米所著,是阿拉伯语法名著《卡非》的注释和诠解,也是受中国穆斯林普遍欢迎的著作。四.《白亚尼》。又名《台洛黑素·米夫特哈》,系阿拉伯修辞学著作。五.《亥瓦依》。波斯文语法书,中国伊斯兰教学者常志美著,传流中国、波斯两地。属于教法、教义和宗教哲学的有:六.《阿戛杜依·伊斯俩目》。伊斯兰教认主学著作,1924年天津杨敬修(仲明)阿訇曾译成汉文,名《教心经注》。七.《伟戛业》。哈乃斐学派的教法著作,作者马哈莫德,有王静斋阿訇汉译同名著作。以上二部书是阿拉伯文著作。八.《虎托布》。是对四十段圣训的详注本,选注者伊本·沃德安。李虞宸阿訇曾译成汉文,名《圣训详解》。九.《艾尔白欧》。也是对四十段圣训的选注本,选注者哈萨莫丁。十.《米尔萨德》。讨论宇宙根源、性命义理和宗教修养的著作,作者额补白克尔,清朝康熙年间已有伍遵契汉译本,名《归真要道》。十一.《艾仕尔吐·来麦尔台》。伊斯兰教认主学著作。作者也是波斯人阿布杜拉合曼·加米。清朝康熙年间已有真回破衲痴(舍起灵)汉译本,名《昭元秘诀》。十二.《古力斯汤》。波斯文学著作,作者波斯诗人赛尔底,汉译本有两种:《真境花园》(王静斋译)和《蔷薇园》(水建馥译)。十三.《侯赛尼氏经注》。《古兰经》的经注本。以上六部为波斯文著作。“十三本经”中语言学习和经学学习并重。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并重。在伊斯兰经堂教育发展过程中,各地区、各学派、各教派传授的重点亦不完全相同,如江南地区着重哲学著作,山东、河南以认主学为中心,西北地区强调道学。也有根据教师专长和精通的经籍专讲一经,甚至另行自编语言或经学教本者。对学员要求也不一致,初级阶段的对象是一般穆斯林,只要求稍通阿拉伯、波斯文语法,能念诵《古兰经》并通晓伊斯兰教义教规即可;高级阶段的目的是培养阿訇,则要求精通一经或数经。20世纪开始,随着新式学堂建立,新式语法书籍输入,“十三本经”语法部分颇有局限,一些较新式穆民学校,要求缩短语法、修辞和阿拉伯诗律学课程,增加教法、教义和《古兰经》经注的学习时间,添设新教材不再限于“十三部经”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