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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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情是一个古老的词,大意指已婚人士在婚姻之外又结新欢,并发生了婚外性关系。其历史,大概和婚姻的产生一样长。偷情绝非一个好词,加了一个“亚”字也没能纠正它的贬义,有史可考的记录,从来没有“亚偷情”这样一种关系。这种“发乎情,止乎性”的关系,更多时候被掩盖在其他好词汇之中,如“红颜知己”。
在中国传统的伦理范畴里,男性所拥有的社交空间远远大于女性,而对女性,则即使是深闭燕子楼,仍然有被讽刺为“失德”的可能。因此,男性可以有“红颜知己”,而女性却没有相应的“蓝颜知己”一词,以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而言,今天的所谓“亚偷情”在古代已经完全可以坐实罪名沉塘,因为在中国,对“情”的限制远远比对“性”的声讨更严重。
发明“亚偷情”这个词的是一位女性,她因为自己这种可能出轨的感情而苦恼不已,因为她认为自己是一个对感情和婚姻负责的人,不应该拥有这样的感情,她深为自己是否已经惊动了“道德”二字而烦恼,因而向众人求教。而一位评论者认为,如果这位女士不那么自立和清醒,则那个“亚”字可能早已经不见了。女性如果没有自主权利和自由选择的环境,则这一状态很难实现。
“亚偷情”一词的出现,被人们认为与今天人们的感情需求提高有很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