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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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目前(2009年12月)卫生部已经组织专家制定出呼吸、消化、皮肤等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如皮科的带状疱疹、皮肌炎,儿科的轮状病毒、支原体肺炎,妇科的子宫肌瘤、宫颈癌等。但临床路径并非一成不变的治疗方案,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时,或需要出院、转院时,应当退出当前临床路径。每家综合试点医院至少选择2个治疗专业的病种,作为试点规范临床治疗路径。
其中22个专业包括: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肾病学、内分泌、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妇科、产科、儿科、小儿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
试点范围
按照统筹兼顾东、中、西部地区分布的原则,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甘肃12个省(市)作为指定试点省份。其中,北京市共有7家试点医院,目前(2009年12月)卫生部已指定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宣武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等5家医院。试点工作自2009年12月始,至2011年12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