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大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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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时期,关于“向联合国申请外大陆架即将面临最后期限”的说法引起较多议论。这种说法是否准确?申请外大陆架对各国意味着什么?中国如何对待这个问题?

外大陆架-大陆架和“领海”的区别
大陆架是陆地在海水以下的自然延伸。在法律上,大陆架和领土、领海都不是一回事。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每个沿海国的领海只有12海里宽。而大陆架则有200海里宽,通俗点说,大陆架主要指海底,它的上覆水域是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最宽只有200海里,而大陆架有些却可以扩展到200海里之外。但不管是专属经济区还是大陆架,都不是沿海国的领海,沿海国不享有主权。沿海国的权利主要是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方面,以及对海洋科研和环保等的管辖权。
外大陆架在谈判《海洋法公约》的过程中,一些国家希望把自己能够管到的大陆架扩展得越远越好。
《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的沿海国都可以主张200海里宽的大陆架。对于一些拥有宽广大陆架的国家,还可以扩到200海里之外,但最远不得超过350海里或者2500米等深线以外100海里,这就是所谓的“外大陆架”。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够实际获得200海里的大陆架,也并不是每个国家都能有“外大陆架”,只有满足一定自然条件和法律条件的国家,才有这样主张的资格。
外大陆架-参考资料
[1]环球网 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09-05/4527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