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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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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菲律宾自治法》。美 国改革菲律宾殖民管理的立法。 1916年8月29日美国国会通过。由 美众议员琼斯提出。主要内容是解 散美菲混合的菲律宾委员会,立法 权移交给菲律宾众参两院,增加菲 籍官吏,赋予菲律宾政府更大权 力。行政权和立法否决权属美国总 督。俟菲律宾建立起“稳定政府” 时,美国将准予“独立”。美企图 借此缓和菲律宾人民的反美情绪, 以维持其殖民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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