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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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义名数。有种种分类。《楞伽经》等以五种“法”概括全部佛教教理。四卷本《楞伽经》卷一说:“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二种无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此中“五法”是:(1)相:“眼识见前色等法相”,此“法相”即诸识的表象、相状。(2)名:“依彼法相,起分别相”,此是瓶,此是牛马羊等,是在感觉经验上形成的名言概念。(3)分别:“依于彼法立名,了别、示现彼相,是故立种种名字……是名分别心、心数法”。故“分别”即是依相立名,依名了相和现相的心、心所法。(4)正智:“名相”的本质是“无相”,一切法相都是虚妄“分别”的结果,由此不再通过分别识进行认识的智慧,即名“正智”或“圣智”。(5)真如:“圣智”所悟的对象,称作“不虚”的“无相寂静境界”。此“五法”中的前三法,是构成世俗认识的特征,也是衍生世俗世界的原因;后二法是出世间的认识和出世间的原因。又说一切有部和瑜伽行派将一切法列为“五位”,分别概括在“心”、“心所”、“色”、“心不相应行”和“无为”等五法中,是另外一种分类方法和理论体系,被称为“事理五法”;相对而言,《楞伽经》所说被称作“相名五法”。又《佛地经论》说佛地五法,所谓清净法界与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大智度论》卷一七列证入初禅所行之五法,即“欲、精进、念、巧慧、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