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善论
人文社会百科49 阅读
①关于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一类理论。在犯罪研究中,许多理论都是以人性善良为前提的。从人性是善良的这个前提出发,人们认为犯罪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后天受环境的影响而习得的,犯罪心理是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或者在信息媒介的影响下产生的。西方犯罪研究中提出的社会学的犯罪论和社会心理学的犯罪论,通常都属于性善论的范围,这些理论都强调环境的影响和个人的学习在犯罪心理产生中的作用。②特指中国古代主张人性善良的一种观点。中国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孟子(约前390~前305)在其《孟子·告子上》中认为,人生来的本性中就有善的因素。“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在孟子看来,人性本身是善的,就象水向下流一样,人生来没有不善的,就象水没有不向下流的一样,因 此,人天生就有善良的本性。孟子的性善论 并不认为人生来就是道德完善的人,而是认 为在人的本性中具有向善的因素和萌芽人 生来就有四端:“侧隐之心”、“羞恶之心”、 “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四端是人性中固 有的因素,就象人体生来就有四肢一样,四 端如能发展起来,就形成“仁”、“义”、 “礼”、“智”这“四德”。四德是四端的发展。 能够充分发挥四端的人,就会成为“圣人”,而不能保持甚至丧失四端的人,就会成为“小人”。孟子依性善论为根据,在政治上提 出了“仁政”的观点。性善论在中国思想史上占有较重要地位,后来发展为宋明理学中正统的人性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