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驴助手

他律论

文化艺术19 阅读

音乐美学理论之一。认为音乐的本质是其所含有的情感内容,因而也被称为情感论美学或内容主义美学。它有古老的历史渊源。中国的儒家认为音乐“其本在于人心之感于物”;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把乐音的运动和心情的活动视为同一的东西。欧洲19世纪浪漫主义音乐大都注重情感。这种他律论音乐美学观点在很多作曲家兼理论家如舒曼、李斯特、瓦格纳等人的著作中得到大量的阐述。20世纪的他律论美学,由于受到众多的哲学、社会科学流派的影响而更趋丰富,但它们关于音乐的本质是情感内容这一点上总是一致的。克列契玛尔坚持对音乐作出文字解释,并把他的学说命名为“释义学”。费舍尔等人的“引入论”(参见“引入论”条)认为人们是在无意识地把生命活力引进无生命的音乐形式之中,使音乐“好象”在表达情感。“符号论”(Semiotic)者谢林格 (A . Schering)认为,一切音乐都是符号,即感官的表现,从而他的理论再现了亚里士多德每个乐音都有自己特定情感内容的观点。柯克在传统的欧洲调性音乐中,提取出一套他认为是公认的表情乐汇表,根据他的乐汇表,按一定次序排列的某几个音,就表达某种固定的情绪,并认为这个表情乐汇表在从16世纪到19世纪的欧洲调性音乐中具有普遍意义。苏联和东欧的音乐美学一般也持他律论观点。目前,他律论观点在世界音乐美学中具有很大的影响。

文化艺术 ·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