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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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社会学家的一种理论观点。他们通常认为自我有两个组成部分,即物质自我和社会自我。物质自我包括个人对自己身体的知觉。社会自我是对自己担当的社会角色以及如何表现这种角色的知觉。象征互动论者认为语言是一组具有共同意义的象征,人们能够掌握有关自己的知识,即把自己作为研究对象的知识,这是语言和思想的最重要后果之一。一个人既是知者,又是被知者。行为主义者认为自我增强和自我惩罚行为的发展是自我的一个重要方面。个人通过包括社会学习和社会塑造在内的学习过程,确立行为和自我管理的目标,并用这些目标根据自己的执行情况来奖励或惩罚其后果。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和承担者,而人的自我实质上则是个人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和基础的社会活动、生活经历、意识及其具有连续性的历史过程的构成物,是以其生命机体为其物质承担者的、在其活动中实现的同他人、同社会的社会关系之网的网上纽结。个人的自我依赖于社会集体,通过同他人、同社会发生现实的关系而取得自己的存在,自我实现于人类社会的共同活动之中,为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所不断充实和改变。由于人们的共同生活条件,人的自我在不同程度上都具有人类的、国家的、民族的、阶级的、集团的共性;又因为个人所处的生活条件和从事的活动不尽相同,个体的自我又具有某种不重复性和唯一性。如果使人的自我脱离他的全部社会关系,脱离他的活动,脱离构成他实践和认识活动前提的客观世界,脱离他的生存条件,脱离他的肉体,这个自我只能是虚幻的想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