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我
美国早期社会心理学和社会学家米德(GeorgeHerbertMead)在他的名著《心理、自我和社会》(Mirnd、SelfandSociety)一书中的重要篇章。1934年于芝加哥大学出版。书中提出的“被概念化的他人理论”与库利(CharlesHortonCooly)的“镜中我理论”为社会学界研究社会化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米德《论自我》一章的中心内容是:几乎一切都要依赖母亲照顾的幼儿,极容易按照母亲对自己的看法来看待自己。但是,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对他们的自我概念有着主要影响的他人也越来越多了。他们开始更多地与他们的父亲、兄弟、姐妹、邻居的孩子、教师、同学和朋友发生相互作用。其中有一些群体可能会形成他的参照群体,即个人在估价自己的行为或自我概念时要考虑的群体。米德把符号相互作用的术语用于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认为社会就是人们之间用反应、手势和面部表情进行交流的信息、态度和印象的持续混合表现,米德正是从这一观点出发来论述个性发展的。米德在本文使用的“被概念化的他人”的说法,是以此来描述个人对于社会对他的全部期待的印象。米德认为,个人把别人的态度内化,并按照社会上其他人的一般期待来判断自己的行为过程,也就是社会化过程。个人了解别人和别人对此所持态度的过程,是通过角色扮演过程缓慢进行的,儿童正是在模仿和扮演不同角色的同时,发现了自己在与他人的关系中处于什么地位。米德还认为,自我有两个方面:一是“主体我”,是自我未经社会化的、有创造性的、容易冲动的方面;另一个是“客体我”,是经过社会化的、遵从常规的方面。他认为这两个方面不一定是相互冲突的。米德认为,自我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对其自身来说的客体,是因为它至少是一种社会结构并显现于社会实践中。自我出现以后,在某种意义上它为本身提供其社会实践,所以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出现在社会过程以外的自我是不可能的。米德在书中指出,各种不同的自我对各种不同的社会反映的回应也各不相同,正是社会过程本身使“自我”得以出现。因而,多重性格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正常的。通常在我们归属的这类社会里有一个统一的自我,但它可能被分裂,一个神经上有些不太稳定的人就存在一个分裂线,有些活动可能分离并发展成另一个自我。结果就出现了两个不同的自我——主体我和客体我。在这种情况下,就显示出性格分离的倾向。完全自我的统一及其结构,基本上反映了社会过程的统一及其结构。这里每一个基本的自我都反映了人们所参与这个社会过程的各种不同方面中的一个侧面,换句话说,构成一个完整自我的各种基本自我,就是那个基本上与社会过程的结构的各个方面相应的那个完整自我的结构的各种不同的侧面,一个社会解体的组织及其统一,与这个完整的自我或保持他已发展了的那种完全的自我。另一方面,只有每一个人都能采取其他人所有的一般性态度,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为,那么复杂的合作过程和活动以及有机的人类社会的制度功能才是可能有作用的。此外,米德在书中还阐述了自我完全发展的阶段;关于“主体我”的性质等问题。该书虽然在理论意义上贡献甚大,但由于行文晦涩,概念极为抽象,故许多内容仍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