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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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意义”的一种理论。观念论认为:每一个词代表一个观念,一个表达式的意义等同于由此联想到的观念,头脑中的观念是词与物相联系的中间环节。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中已经具有对语言理解的观念论的因素。17世纪的《波尔·罗亚尔逻辑》也持观念论的观点:“当我们具有一个用词表明的关于事物的观念时,我们就能够用词表达某个事物。”瑞士著名语言学家索绪尔认为,符号是由能指(语音图象)和所指(概念)所构成,二者由心理上的一种“联想纽带”衔接起来。他说:“语言符号连结的不是事物的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文版第101页)观念论是一种比较古老、容易为人所接受的理论。在我国逻辑界,目前较多采用观念论的理论来解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