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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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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比案”是指富士康与比亚迪两家公司之间的商业纠纷。富比案起源于2006年6月,当时富士康以窃取商业机密为由在深圳法院起诉内地代工厂比亚迪,后转到香港地方诉讼。富士康始终认为比亚迪的做法令富士康损失了51.3亿元的生意。直至2009年,双方已就此交锋3年,除了有4位比亚迪员工被判刑外,至今仍没有结果。这场“富比案”已被媒体封为“中国高科技知识产权的第一案”。

 富比案-概述   
 关于富比案的纸媒报道比亚迪素有业界“小鸿海”之称。两大主要业务包括IT零部件业务及汽车业务,其中,IT零部件业务主要由二次充电电池业务和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组成。比亚迪公开财报数据显示,2004年,其手机代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30亿元;2005年达到了19.06亿元;2006年增长169.3%,达到了51.35亿元。

“富比案”的纠纷根源于郭台铭所谓的商业间谍行径。从2006年8月开始,外界广知的“富比案”就闹得沸沸扬扬。从最开始富士康穷追猛打控诉比亚迪“窃密”,到比亚迪反告富士康员工涉嫌贿赂,“富比案”一直备受关注。富士康曾在状告比亚迪的起诉书中写道:“因商业机密被窃,令富士康损失了人民币51.3亿元的生意。”

据说当年王传福专门来找郭台铭,期望富士康可以帮比亚迪做电池壳,郭台铭还亲自带着王传福参观自己的工厂。“结果王传福看到鸿海赚钱,就挖走我们的人,我们总共被挖走400多个干部,偷走上万份文件。”郭台铭对此愤愤不平。

尽管纷纷扰扰的“富比案”到2009年都没有结束,但是已经跟该案有关的4名比亚迪员工被判刑。郭台铭对这些自己的前员工为王传福做探子感到不值。他列举一位富士康的前员工把富士康内部的财务资料传送给王传福,导致“我们每次报价,他都刚好比我们低一点”。后来东窗事发,比亚迪方面通知该人员删除犯罪证据。“最可恶的是,员工背黑锅,王传福却死不认错,全部推说那是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郭台铭说。

企业之间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因此郭台铭也极力反思自己,“那时候富士康会被挖脚,其实是因为内地员工不能像台湾员工一样领股票分红,这点直到最近才开放”。


富比案-大事记   
2006年6月,富士康旗下两家子公司起诉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索赔500万元;

2007年7月,富士康和其母公司在香港提起了对比亚迪的侵犯商业秘密诉讼,索赔650元;

2007年11月6日,法院委托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案举行司法鉴定;

2007年12月,富士康表示该鉴定中心的第一批官方鉴定书已出炉,鉴定结果表明比亚迪获取的相关文件中,确有大量文件构成非公知信息;

2008年2月,比亚迪公告称,送交北京鉴定机构的关于比亚迪侵权富士康的资料有被篡改可能,它或将无法作为证据被使用;

2008年3月14日,富士康称,该案件已经升级为刑事案件,公安部门已经对涉案人员展开刑事侦查;

2008年4月10日,富士康称比亚迪创始人夏佐全已被拘留。次日,比亚迪回应称,夏佐全被拘留4天后因缺乏证据被释放;

2008年6月30日,比亚迪称,有关申请搁置与富士康的诉讼遭驳回;同日,富士康表示,将对比亚迪进行新的诉讼;

2008年12月2日,比亚迪紧急公告称,公安机关已撤消针对该公司的调查。

2009年5月4日,郭台铭接受采访时旧事重提,从资本到营业模式各个层面质问比亚迪总裁王传福。并隔空炮轰投资比亚迪的股神巴菲特。

富比案-参考资料   
[1] 和讯网 http://it.hexun.com/2009-05-05/117358544.html
[2] 慧聪网 http://info.ec.hc360.com/2009/02/061006118208-2.shtml
[3] 新浪网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81213/140225717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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