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职业职业42 阅读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文官)凭其知识与能力获得职位后,即得到法律保障的永业职,非因违法失职,不能随意免职。公务员如果认为长官的惩撤为不法或无理,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或法院提起诉愿或诉讼,请求复职或赔偿损失。为使公务员能认其所任为终身职业,采取如下措施:(一)颁布和实行公务员地位及任期保障法;(二)在待遇上实行“同工同酬”原则,待遇标准与公务员的家庭生活标准相适应;(三)政府规定有系统的晋级与加薪制度,并确保其实现的机会;(四)建立有效的退休与养老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