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质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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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一个直言命题相继运用换质法与换位法而推出另一个命题的直接推理。它所推出的命题(结论)以原命题(前提)谓项的矛盾概念为其主项,以原命题的主项为其谓项,而联项的质则与原命题相反。例如:“一切液体都是有弹性的物体,所以,一切无弹性的物体都不是液体。”换质位法的基本步骤是:先对作为前提的原命题运用换质法,然后再对换质后所得的新命题运用换位法,这样就得到一个运用换质位法而推出的新命题。在运用换质位法进行推理的过程中,必须同时遵守换质法和换位法的规则。按此,四种直言命题的换质位法情况是:SAP →SEP PES; SEPSAP→PIS;SIP SOP →?,SOP→SIP→PIS。换质位法在认识上兼有换质法和换位法的作用,即它不仅能从正反两个方面阐述同一个思想,而且能从变换思考对象方面加深认识,获得一定程度的新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