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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能关系式

物理化学41 阅读

也称“质量能量相互联系定律”。是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的一个重要推论。它以E=mc2 (E表示物体的能量;m表示物体的惯性质量;c表示真空中的光速)的关系式揭示了物体的惯性质量与其能量之间的内在联系。这个关系式表明:一个惯性质量为m的物体,一定具有mc2的能量;当物体的质量发生变化,其能量也按这一关系发生变化;反之亦然。这个关系式,成功地解释了核反应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亏损现象,并发现了核内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使人们看到了利用原子能的可能性,为人们开发利用原子能提供了理论根据。 质量互变规律即“量变质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由事物内部矛盾引起的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再由质变到新的量变的质量互变过程。量变是渐进的、微小的、缓慢的变化,是数量的增减、组成部分排列方式的变更;质变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激烈的、显著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突变、飞跃。任何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超过了一定限度就引起质变,使旧质转化为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新的量变超过了一定限度又引起新的质变。事物就是在这样循环往复中不断发展的。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的;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结果,没有一定的量变不可能发生质变,量变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质变;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了道路,没有质变就不可能发生在新质基础上的新的量变。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量变过程中,虽然事物的根本性质没有发生变化,但存在着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中,虽然不是量变,但存在着量的扩张。人类的实践和科学的发展提供的大量材料证明,质量互变规律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它在自然、社会和思维中是普遍存在和起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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