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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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唯物主义的代表人物(德谟克利特、霍布斯、洛克)试图用以按照物体客观性的程度来区分物的性质(质)的术语。从这一观点出发,物体第一性的质是客观的,即不依认识主体对物体的知觉为转移。这样的质有广延性、体积、形状、运动、密度、质量等。而第二性的质并非物体本身所固有的,而是物体第一性的质作用于人的感官的结果,因此第二性的质是主观的。属于第二性的质的有颜色、滋味、气味、声音等。这种理论的拥护者们虽然基本上是贯彻唯物主义路线的,但却是错误地把人的感觉(颜色、滋味、气味、声音)与客观物体的性质混为一谈,并据此宣称某些性质是主观的。这一错误曾被主观唯心主义(贝克莱)所利用,他接着便宜布物体的一切质都具有主观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把物体的质分成主观的和客观的是不合理的。事物和现象的属性只能是客观的,即不以人对它们的知觉为转移。但是,不应把人的感觉 (颜色、气味、滋味)同物体的性质混为一谈。列宁在评论费尔巴哈关于“咸味是盐的客观特性的主观表现”(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4版,第109—110页)的说法时,认为感觉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