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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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地方银行之一。广东省银行于1932年1月1日由广东中央银行改组成立,1931年9月2日,广东省政府以该行资本1300万元,由省库拨付纯属省立银行。除继承前中央银行及广东中央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清理广东中央银行纸币外,并有发行纸币特权。沈载和为广东省银行行长,总行设在广州,在汕头、香港设分行,在江门、韶州、海口、北海、梅莱等地设支行,在东兴、中山、南雄、广州西堤、小北路等地设办事处。广东省银行其经营业务有存款、放款、贴现、汇兑、保管以及发行期票,买卖生金银及各国货币,代理收解各种款资等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人民政府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