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与毕业证书
教育40 阅读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学完或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七学位。学生毕业时作全面鉴定,其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着重对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学习、劳动和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鉴定。公共体育课不及格者,不予毕业,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毕业时不及格的课程未达到留级规定或未修满学分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按学校的规定补考,及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分本科与专科两种。本科毕业证书又分两种形式:一是毕业与学士学位合一的证书,发给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一种是单一的毕业证书,发给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有外国留学生的院校,除按规定颁发证书(根据〔84〕教外办字668号文件并注明授予工程师、医师、农艺师称号)外,可同时发给本校印制的英、法译文副本。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得发给任何形式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