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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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互补与互斥商品定价”。即对相关商品按一定的综合毛利率联合定价。对于互斥(又称互替)商品,适度地提高一部分畅销售商品价格、降低相对应部分滞销商品价格,将会改善销售结构,提高总盈利。对于互补商品,合理地降低购买频率低、需求弹性较高的商品价格,同时提高购买频率高,需求弹性较低的商品价格,会使两种商品的销售量同时增加,并增加销售收入。值得注意的是,互补商品又分为必然互补与非必然互补,电筒和电池属必然互补,而奶油与面包属非必然互补,降低电简价格可促销电池,降低面包价格未必会促销奶油,因为奶油尚有果酱和鲜奶可以替代。因此对非必然互补商品要通盘考虑才能作出最佳组合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