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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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湖南第一座广播电台。1949年11月7日正式播音,其前身是中共湖南省委建立并直接领导的长沙人民广播电台,为省委下设宣传机构之一。1950年11月1日改现名。当时,该台既担负本身的宣传报道任务,又指导地(州)、市、县广播收音工作。1956年8月成立湖南省广播管理局,局、台为一套人员,两块牌子。1973年8月,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仅作为播出台号存在,其宣传业务、人员编制归属局机关编辑部;技术人员编制列为局机关技术处。此后,省委、省政府未任命正副台长。1983年11月,编辑部与技术处合并成为名符其实的湖南广播电台。1984年3月,省编制委员会批准该台为副厅级单位。到1991年,该台总发射功率为210千瓦,频率为738、1152、1233、4990千赫及91、93、99.6、100.4、101.2兆赫。每天播出3套广播节目共32小时零5分,其中自办节目16小时52分。中波广播覆盖率为54.8%;调频广播覆盖率为86.9%。全台职工2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