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警务总局哲学13 阅读创办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湖南巡抚赵尔巽派遣学生到日本学习警务回来后,仿照日本警政,将湖南保甲团练局改设为湖南省城警务总局,将原有之新军后营额勇改为警长,负责巡逻警戒,维护社会治安。光绪三十年(1904),省城长沙开商埠后,增设巡捕局。光绪三十二年(1906)正月二十五日,警务总局颁布《湖南全省警务章程》,使警政建设趋于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