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总工会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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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3月,湖北省总工会根据全省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关于工人教育的决议,成立了工人教育委员会。该委员会制定发展工人教育计划,建立工人学校,以及组织审编教材,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并于同年5月8日,将工人教育委员会扩充,成立湖北省总工会教育局,管理全省工人教育。 省总工会教育局制定的工人学校发展计划,分为三个发展时期:第一阶段从1927年4月至6月,要求武汉地区扩充建校94所,各县建校65所,合计159所,每校6个班,每班学员30人,第一期共954班,学生28620人。第二阶段从1927年7月至12月止,要求比第一期学生增加1/3。第三阶段从1928年1月至5月,将第二期学生数再增加1/3。总工会教育局确定了工人教育的宗旨,即教育工人知道革命的理论,保护自己的利益,并为之努力奋斗。为此,总工会教育局规定了编辑教材应注意的原则,指出编辑教材要注意普通常识、工人常识,注意反映工人实际状况,注意编写有助于提高工人阶级觉悟的教材。同时,总工会教育局对工人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也作了明确规定,并要求改进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参加革命实践活动,提倡教员讲课要深入浅出,语言大众化,采取复式教学形式,要求把课堂教学和个别教育结合起来,把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湖北省总工会教育局还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一套因人制宜、因时制宜的办学措施,即根据工人的工作情况规定三种不同的学习时间:早班、晚班、全日制班,前两种属成人业余教育,后一种是工人子弟班,属青少年教育。根据工人的文化程度,学校又分为补习班、子弟班、妇女班,以利于根据对象的不同文化程度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由于1927年7月汪精卫集团实行“分共”政策后,形势急转直下,上述计划未能真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