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判断
英国哲学家W.D.拉蒙特的价值论专著,1955年出版。《价值判断》共十章,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评价,第二部是好的认定。拉蒙特在导言中区分了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功效判断、审美判断,认为价值判断只是关于好和好的程度的判断。关于好的判断即是认定某物是不是好的判断,关于好的程度的判断则是几个都是好的对象中哪一个更好的判断。他把后者称为评价,把前者称为好的认定;二者都属价值判断,是价值判断的两种不同形式,前者是确定的形式,后者是相对的或比较的形式。在“评价”这一部分中,他先讨论了价值与经济学理论,结论是价值的(大小)顺序是预估机会成本的顺序的倒置,即预估机会成本越小,价值越大,反之则越小。机会成本不同于生产成本,它是在特定的选择情势下由于一种需要的满足而导致的其他未满足的需要的总和。为了论证这一点,拉蒙特专门探讨了需要问题,其中涉及需要与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联合需求、综合需求、共同需求、相冲突的需求以及解决冲突的各种办法等等。最后认为,评价的原则就是经济的原则即代价最小而收益最大的原则。在“好的认定”这一部分中,他认为人们称某物好或坏是表示了他们的赞同或不赞同的态度,赞同主要是意动态度而不是认知,它是要创造或维持某种事态的意动倾向。接下来他讨论了赞同的五种表达形式,最后讨论了好的认定的最终根据。在拉蒙特看来,人的意动态度有基本的和派生的,从基本的又可以追到更基本的意动态度;每一种意动态度又总与一定目的相关联。这样追到最后,就找到了一种最基本的最终的根据,便是生物机体中存在的有组织而非有目的的活动倾向,生存倾向,符合这倾向有利于展开。这倾向反映到心理层面特别是达到了自我意识的心理层面上时,就成为意动倾向,便带有了目的性。目的性是从类目的性发展而来的。拉蒙特认为价值是一定事物与需要的关系,但他的重点不在于价值而在于讨论价值判断。他把价值仅仅理解为好、坏与好坏的程度,因此,价值判断就成了与道德判断、审美判断、功效判断等不同且相并列的一种东西,为此受到了一些批评。(马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