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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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定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断,也称直言判断、属性判断。如“一年来的成绩是显著的”。上例肯定事物具有某种属性,是性质判断。性质判断由主项、谓项、联项、量项四部分构成。主项是反映判断事物的概念,通常用S表示,谓项是反映判断事物性质的概念,通常用P表示;联项是联系主项、谓项的概念,通常用“是”或“不是”表示;量项是表示主项数量的概念,通常用“所有”、“一切”、“有些”、“有的”表示。性质判断的逻辑结构用公式“(所有、有些、某个)S是(不是)P”表示。性质判断按质分,分为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按量分,分为单称判断、全称判断、特称判断;按质和量分,分为单称肯定判断、单称否定判断、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特称否定判断。公文写作中,经常要对事物的性质作断定,性质判断是公文中最基本、最常用的判断,使用时要注意主、谓项的搭配,还要注意量项的准确。量的问题涉及公文发挥效力的范围,执行中达到的程度,判断中要注意全称、特称量项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