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判断
审美判断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具有美丑等审美特性所进行的审美评判和论断,它是人的审美意识活动的一种表现。审美判断具有主观性,它在人的审美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以一定的审美原则为指导,同时还受到审美能力、审美情趣等制约,因此审美判断在不同的人那里也就不同。同时它还具有民族性、时代性、阶级性的特点。不同的阶级、民族、时代就有不同的审美判断。审美判断与知识判断、快适判断是相互区别的。知识判断与快适判断属实用判断,它们都直接涉及到对象的内容和本质;而审美判断与之则不同,主要涉及对象的形式,即用康德的话说就是“合目的性的形式”,常常蕴含着丰富的情感色彩,但它又必须以审美对象的客观性为基础,以人对审美对象的直接感知为出发点,以对事物审美特性的理性把握为内在的依据,因此它又有着客观的社会的普遍性的内容和客观标准。在审美欣赏过程中,人总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以一定的审美理想、审美趣味为标准,对于对象做出判断,在此基础上产生审美愉悦。而且,在西方美学史上,许多美学家也曾对审美判断做过分析,柏克认为美是一种感性的愉悦,无须理智的判断。休谟则认为审美判断是主观的活动,因人而异,没有客观的标准。在康德那里,他把判断力分为“决定的判断力”和“反思的判断力”,前者是逻辑判断,后者是审美判断。在他看来审美判断是一种非逻辑的、不借助概念,不包含任何利害关系的直接观照。马克思主义美学则认为,审美判断是人在审美中由感性向理性过渡的中介,是理性积淀在感性中的活动,为深化美感和进行审美创造提供了认识论基础。审美判断还可以以审美评价的形式表现出来,以文艺理论、文艺批评的方式而存在,并制约影响着人的审美活动,还可以上升为系统性的审美观点、审美理想、审美趣味等审美理论。审美的民族性 审美的民族性是在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形成的传统审美要求、审美趣味、审美观念、审美心理模式的具体表现。相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本民族的个体的审美心理、审美要求、审美趣味,它是审美的共性,而相对于其他民族的审美要求、审美心理、审美趣味、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它又成为民族的审美的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