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职业大学
教育事业百科14 阅读
我国建国以来创办的第一所女子高等职业新型学校。1985年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在长沙市成立。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向,从提高妇女素质出发,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妇女高级专业人才。学校采取多种方法办学,努力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培养对象包括从高考统考中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对口招收2年制干部专修科毕业生;同时接受各单位委托的职业培训、自费走读,以及对受过高等教育而希望掌握新的职业技能者。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在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学生的理解思维能力、写作表达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独立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开设经济系(工业经济和商业经济专业)、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旅游科学系(导游、旅游经济专业)、建筑科学系(城市规划和建筑经济专业)、工艺美术系(服装设计、儿童玩具制造专业)等五个系九个专业。按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办法招生。1985年9月9日正式开学,首届学生160人,学制2至3年。教师是专兼职相结合,以专职为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实行工作量制度,设立教学科研奖。学生实行学分制,设立奖学金,提倡勤工助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