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三次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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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7月1日进行。其结果是: 湖南省总人口为5401.05万人。按户籍地区分:城镇人口767.43万人,占总人数的14.2%,乡村人口4633.62万人,占总人数的85.8%。 18岁及18岁以上人口为3155.83万人,其中:80~99岁者24.98万人,100岁以上者89人。按民族构成分:汉族5180.92万人,占95.925%,少数民族220.11万人,占4.075%。本次普查与上两次普查比较,有如下变化:全省人口平均年龄在不断上升,1953年为24.03岁,1964年为25.1岁,1982年为27.14岁;本次普查年龄构成如瓶形,主要原因是70年代初开始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生育由无计划向有计划控制,人口增长日趋稳定;劳动年龄人口比上次增加1058.23万人,使社会负担指数下降,就业困难增加;育龄妇女的比例增大,第二次人口普查是22.04%,本次增至24.09%,特别是少年育龄妇女人数占育龄妇女总数的40%,增大生产潜力,少年儿童的绝对数增加362.25万人,使教育任务增重;城镇人口的比例在增大,由1949年的7.9%上升到1983年的14.41%,但比全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20.6%仍低6.19%;全省总人口中文化程度本次普查明显提高,总人口中具有大学或相当大学文化程度者的比例,由第二次普查时的0.26%提高到0.45%,高中文化程度者由第二次普查的1.5%上升到6.6%,文盲或半文盲者由第二次普查的33.8%下降到17.48%;少数民族比汉族人口增长快,由1953年的68.02万人增到220.13万人,增长2.2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