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协开发经营专业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八旗二马路42号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办公大楼内。本会是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属下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专业工作机构,接受政府部门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在各个成员单位之间起交流、协调作用,在政府与成员单位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成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服务。本会的宗旨是:协助政府促进房地产综合开发和房屋商品化的发展,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方针,提高房地产综合开发率;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业的改革和发展,促使房地产业在经济建设中发挥支柱作用。本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探讨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出让和转让,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市场的理论和政策,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调查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帮助成员单位提高房地产综合开发能力,改善经营管理,办好企业;总结交流房地产开发经营经验;推动成员单位之间,成员与其他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和协作;为成员单位以及本市、市外有关单位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咨询服务;组织培训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专业人员;组织国内外信息交流,开展与兄弟城市及国内同行之间的业务交流,编辑专业资料。本会的经费来源: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定期拨给经费;服务性业务收入;根据有偿活动原则,参加本会活动的单位适当提供一些费用;本会成员单位的临时资助。凡是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的团体会员,能经常参加本会活动的均可成为本会成员,本会不单独吸收会员。本会执行机构为委员会,委员会由本会成员协商推举产生,报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批准。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干事长1人,主办干事若干人。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干事长由委员会协商推举产生,主办干事由主任委员聘任。经本会成员协商或委员会通过,本会可聘请有关人士为名誉主任委员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