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是我国南方的重要商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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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是华南地区重要商品集散地,全国许多商品在广州销售和经广州转运出口。广州商业门类比较齐全,商品信息灵通,服务质量较好。1988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904.57亿元,在全国十大城市中,绝对值排在上海、北京之后,居全国第三位。商品已全部敞开供应,做到库存充裕,价格合理,市场繁荣,购销两旺。在改革开放中,广州是全国率先开放肉菜市场的大城市,最早取消副食品凭证供应。广州的商品流通体制已从产品经济型向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转化,居民消费的肉菜副食品有80%来自农贸市场,企业的营销观念已向买方市场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广州的经济迅速发展,经济总量快速增长。1998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1844.09亿元,人均达2.75万元(折合美金为3233美元),居全国大城市第三位。广州的经济实力已从1978年的第六位跃居为1998年的第三位。人均消费品零售额为1.37万元,比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422元,多出4280元,这表明外地人在广州的购物消费占有不少的份额,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州商业的繁荣程度。特别是1992年后,大市场、大商业、大流通已成为广州商业的“主旋律”。仅1996年就增加了8个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百货商场,相当于原有十大百货商店总面积的1.74倍,同时还兴办了500多家超级市场。良好的市场环境吸引了大批外地和港澳旅客,仅“好又多”一天就有600多香港旅客前来购物。新大新百货公司有一半是外地顾客,白马服装城的服装九成是销往外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