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社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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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起义路公安局院内。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27年12月11日,在共产党员张太雷、叶挺、叶剑英等领导下,发动广州起义,在此建立了工农民主政权广州公社。红色政权虽然只存在3天,但被人们誉为“东方的巴黎公社”。公社旧址,原系国民党广州市公安局。占地约5700平方米,院内呈品字形峙立有北、中、南三座办公楼。北楼是起义部队指挥部,西楼是办公室、警卫连驻地,当时兼做分发武器、宣传品和食物之地。中楼正对大门,平面呈凹字形,为混合结构的两层西式楼房,楼上为工人赤卫队总部,楼下大厅为会议室,在大厅南面的房间,是张太雷、叶挺、叶剑英的办公室。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旧址即中共中央南方局及八路军、新四军驻渝办事处旧址。位于四川省重庆市西北近郊,嘉陵江西岸红岩村13号(现为52号)。占地约200余亩,主要建筑有办事处大楼、礼堂、招待所、托儿所、厨房等。此外,还有国民参政会、国民党外事处、宪兵住房等建筑。这里原是民主人士饶国模经营的农场,1939年到其租给办事处,并协助建房和购买办工用具。旧址与曾家岩50号(位于重庆市中山四路对外称“周公馆”);化龙新村76号新华日报报馆旧址;民生路208号新华日报营业部旧址;桂园即重庆谈判期间毛泽东同志在城内的办公处旧址和中山三路263号中共中央代表团旧址等纪念地一起,组成红岩革命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