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房供应与需求
营房供应和需求是同商品经济相联系的经济范畴,是军队后勤供应和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需矛盾是营房勤务的主要矛盾。营房供需矛盾主要表现在:缺房数量多、空余营房多、危破营房多、非编人员占房多、超标准建房、住房多。营房供需矛盾产生的原因,与军队后勤供需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相一致的,即军队的总需求大大超出国家对军队的总供给量。具体表现:一是营房建设跟不上部队部署调整和编制的变化;二是营房建设跟不上军事科学技术发展和部队武器装备更新的速度;三是营房建设跟不上干部队伍变化对住房的需求; 四是营房建设跟不上营房自然老化的速度;五是营房建设跟不上部队生活改善的要求和地方城镇建设的步伐。解决营房供需矛盾,必须正确把握其内在规律性。正确认识和处理好5个方面的关系: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营房的固定性和部队变动之间的关系。营区是屯兵、养兵、练兵的场所,营房的主要功能是保障部队平时住用,只要营区基本符合战略部署,就要保持它的稳定性。同时,营房的建设要力求适应部队的变动,适应部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为适当的添建、改建留有余地。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部队住用急需和确保营房质量的关系。营房是一种固定资产,具有永久性的特征。无论是新建还是翻修,都要全面贯彻“坚固、适用、经济、美观”的方针,建就要建好;危破房翻修改造也要全面规划、长远打算,确保质量,注重效益,不要以压低造价、降低质量来解决供需矛盾。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保障战备和方便生活的关系。在营房建设上,选点、定点在大的方面应服从建筑技术和人员长期生活对水文、地质条件的要求;营区建设要统一规划、主体工程和配套项目要同步实施,一次建成;个体建筑除边防部队营房要适当考虑必要的防护和隐蔽外,其它地域,尤其是内地营房,应以利于部队机动和方便生活为主。 (四)正确认识和处理营房的商品属性与营房管理体制、制度的关系。营房的商品属性,客观上要求营房管理工作必须按照价值规律,建立起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的体制和制度。改变单一的行政手段和“供给制”、“包下来”的住房制度,用价格杠杆抑制不合理的需求膨胀,缓解供需矛盾,使营房工作走上科学合理的轨道。 (五)正确认识和处理实现营房干部专业化、知识化同建立合理的营房干部管理制度的关系。不仅要疏通业务技术培训的渠道,培养造就一支专业化、知识化的营房干部队伍。而且要改进人事管理制度,保持营房管理干部的稳定性。以高质量的人才来保证缓解供需矛盾的各种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