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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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structure)亦称“职称结构”。人才群体中,初、中、高各级职务(职称)的比例构成状况。它是人才群体的要素之一,也是衡量人才群体素质状况的尺度之一。人才个体的高、中、初级职务(职称)的差异,通常是由人才个体的能力差别决定的。而人才群体的高、中、初级职务(职称)的比例,则是由其承担任务的性质、数量多少、难度大小决定的。在中国,学校教师职务(职称)系列中,高等学校的教授、副教授,中等专业学校的高级讲师,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高级教师为高级职务(职称);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讲师,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的一般教师为中级职务(职称);高等学校的助教,中等专业学校的助教、教员,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的二级、三级教师为初级职务。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承担着不同任务的学校,其师资队伍的职务(职称)结构是有差别的。一般来说,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结构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之比可分为倒金字塔型(即教授多,助教少)、卵形(即教授、助教少,副教授、讲师多)和金字塔型(即教授少,助教多)三类。其结构模式哪样为好,尚在研究。在中国,合理的教师职务结构正在研讨中,有的主张一般重点大学其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为1:3;4:2但未定论。无论从哪方面看学术水平高的学校,教师队伍中,高级职务(职称)所占的比例要大些。一个学校教师队伍的职务结构是否合理,最基本的是看教师的职务结构是否与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相适应。教师队伍如此,其他人才群体的职务结构也如此。(韩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