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流结构
教育事业百科31 阅读
文学创作中的一种新的结构形态,即以作品中主人公或人物的心理意识作为结构的依据和中心,以人物的意识流程来安排作品的结构。“意识流”一词,首先由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于1884年在著名论文《论内省心理学所忽略的几个问题》中提出,而后又在其他著作中进行了论述。詹姆士反对“意识元素”结构说,认为人的意识活动不是片断的衔接,元素的组合,而是一种连续不断的“流”,即所谓“思想流”、“意识流”或“主观生活之流”。在现代西方的文艺创作、特别是意识流小说创作之中,运用这种理论来结构作品,以表现人物的主观真实、深层心理,就形成一种与传统小说结构完全不同的意识流结构。其特点是:一反传统的“线”式结构,不追求故事情节或情节完整,而大量运用自由联想、内心独白、时序颠倒、感官印象、梦境幻觉、回忆闪念等意识流手法,使章法突兀多变,情节扑朔迷离,突破时空局限,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跳跃性,呈现出一种开放性的四面开花的辐射状形态。意识流结构,在反映人物意识活动和内心世界方面,能容纳比“线”式结构复杂得多的内容,能通过人物的意识流动展现几十年的经历和千万里内外的事件,最宜于表现人物丰富隐秘的内心世界和复杂多变的意识状态。在中国,王蒙、茹志鹃等作家,已有意识地运用了这种结构形态来创作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