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微分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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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韵学学说。认为中古《广韵》的脂、皆两韵的开口部分和齐韵上古当为脂部,中古《广韵》的脂、皆两韵的合口部分和微、灰、咍三韵上古当为微部。自从段玉裁分顾炎武的第二部为支、脂、之三部以后,音韵学家们均无异议,王力《上古韵母系统的研究》则提出,《诗经》押韵中有关脂微两部的“共一百一十个例子,可认为脂微分用者八十四个,约占全数的四分之三,可认为脂微合韵者二十六个,不及全数四分之一”,“最可注意的,是长篇用韵不杂的例子。例如《板》五章叶‘■毗迷尸屎葵师资’,共八韵,《大东》一章叶‘匕砥矢履视涕’,共六韵,……这些都不能认为偶然的现象”,从而认为上古脂微两部的韵母并不相同,应当分为两部。脂微分部说后来得到了音韵学界的普遍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