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审查制度百科全书19 阅读为了补救因行政机构违法或处理不当对国民权利造成的侵害,在1962年通过了《行政不服审查法》。但是由于社会保险的目的在于稳定被保险人的生活,他们的利益和权利的补救不应给他们带来特别的费用负担,并需要迅速及时地进行。加之社会保险业务处理量大、不服申诉多,以及保险制度本身结构复杂,有许多专门技术领域,因此必须在《行政不服审查法》之外,设立单独的审查制度。日本现行“社会保险审查制度”就是具有代表性的审查制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