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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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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简称“经社理事会”,EeconomicandSocialCouncil--ECOSOC)是协调14个联合国专门机构、10个职司委员会和5个区域委员会的经济、社会和相关工作的主要机构,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联合国6个主要机关之一。

主要职能

协调联合国及各专门机构的经济和社会工作;研究有关国际间经济、社会、发展、文化、教育、卫生及有关问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召开国际会议,并起草公约草案提交联合国大会审议;其他联合国大会建议执行的职能。其54个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其席位按地区分配,每年由联大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通常能当选为经社理事会理事国。理事会实质性会议每年7月举行一次,会期4周,在纽约和日内瓦之间交替举行。经社理事会设有9个职司委员会、5个区域性机构以及5个常设委员会,处理有关工作。此外,经社理事会还同14个有关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联合国专门机构建立工作关系,以及与四、五百个非政府组织,与各国议会联盟、国际红十字会等,建立咨询关系。

2006年联合国首脑会议决定成立发展合作论坛,论坛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2007年实质性会议上正式启动,以帮助各国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调整国际合作。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是联合国六个主要机构之一,它的任务是协助联合国大会促进国际经济和社会合作和发展。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一共有54个理事国,其中每年18个由联合国大会选举而出,当任期是三年。

附属机构
 

经社理事会职司委员会

统计委员会 人口与发展委员会
社会发展委员会 妇女地位委员会
麻醉药品委员会 麻醉药品委员会
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 科学和技术促进发展委员会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联合国森林论坛

 

 

 

经社理事会区域委员会

非洲经济委员会(非洲经委会) 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亚太经社会)
欧洲经济委员会(欧洲经委会)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拉加经委会)

西亚经济社会委员会(西亚经社会)

 

 

经社理事会常设委员会

方案和协调委员会 政府间机构协商委员会
非政府组织委员会

 

 

经社理事会特设机构

能源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不限成员名额特设政府间专家组 信息学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

 

由政府专家组成的专家机构

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签制度专家委员会 联合国地名专家小组

 

成员以个人身份组成的专家机构

发展政策委员会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
公共行政专家委员会 土著问题常设论坛
国际税务合作特设专家组

 

 

其他有关机构

国际麻醉品管制局 提高妇女地位国际研究训练所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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