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词汇36 阅读官名。凡主管一事而不授以正官之名,‘则谓之知某事。宋代不以枢密院使授人,则称为知枢密院事,副使则称同知。辽、金以后,府的主官称知府,其佐育称同知。明、清之制,各府同知为正五品官,与通判分掌演军、巡捕、管粮、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事。同知在公文上称远,尊称司马。与通判及知州、知县品级虽各不同,均在知府以下,共成一班、号为同通州县班。清代州的同知,则称为州同。清代新开发的地区设厅,厅的长官为同知或通判。厅有直隶厅,与府、直隶州同级,直属于省。散厅与散州、县同级,属于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