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驴助手

旅游审美原理

关于旅游美的发现、认识、理解和实现过程的一般规律。包括旅游的审美需求、动机、意识与个性的本质作用及运作方式,以及旅游实现的审美层次原则等。追求美是人的一种本能,其内核里蕴藏着审美意向的生长基因。人之所以参加旅游活动,就在于人们对旅游美的追求这一内驱力的作用,这种内驱力即旅游审美需求。需求是动机生成的前提,旅游审美动机,是旅游审美需求进一步通过外在因素,如信息、社会环境、文化等,以及内在因素,如情趣、判断、心态等的交替作用、促发而成的。它决定着人的旅游审美行为的方向,是一种心理趋向。这种心理的指向性,对旅游目的地有着相对明确的偏爱与选择,是促使旅游审美行为成为现实的直接心理刺激。旅游审美意识较之前两者,又进了一步。它是人参与了旅游活动,即成为旅游者,并在此过程中形成的关于旅游活动认识及其对活动现实的一种反应。旅游者内在的审美观念、趣味、理想、知觉、情感五大要素在这里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但这种意识并非与生俱来,而必须是旅游实践活动的产物。所以,旅游意识普遍具有多重性,并均表现在时代特征、民族特征、阶级特征等方面。旅游者首先以审美态度、注意、经验为手段的进行旅游审美准备,然后,再以审美的知觉、理解、想象、意向、审美愉快实现审美,最后是通过观念、趣味、理想、情感、能力等来表现审美成果。旅游审美个性与此不同或恰恰相反,它是上述具有普遍社会性的旅游审美意识,在个体审美心理结构中的一种反映和落实,展现的是旅游审美感受中的个体的丰富性与多样性。有人偏重审美感与直观,对审美对象的感性形象产生兴趣,倾向于再现;有人偏重审美理解和想象,与审美理想直接关联,较趋于表现;有人介于两者之间,感性理性相融合,追求再现与表现的均衡。当然,无论哪一方面,审美手段的运用都遵循着同样的规律,即通过听、视、嗅、味、触感觉器官作用获得直接或间接的综合信息;以接近法、类比法等获得想象效果;再通过对现实状态与虚幻状态,对审美形象内容,对对象的深层意义的理解,来获得理解信息;最后,将其表现为旅游审美者的情感,这种审美情感,是旅游者在旅游中对客观事物形成一种主观反映。如此种种因素相互作用,自由和谐地彼此推移,才最终创造出了关于旅游的美感,因此,旅游审美其实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而获得旅游美感并加以反映本身也有着规律性,即旅游审美层次。它揭示出旅游者接受并反映美感的状态、程度,亦即审美对象发挥作用的顺序规律。主要分3层,先是以直觉为特征,以耳、目为主,通过审美感官的经验获得旅游愉快,表现为平静、宁适、但易变而不持久。其次,是透过耳边或眼前具有审美价值的感性形象,无目的地在直观中领悟到审美对象的某些意蕴,获得旅游美的享受和情感的升华,表现为安定、和谐,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最后,是在观照非凡的审美对象时,经由种种相关的心理功能交互作用,唤起旅游审美者意识深处的精神亢奋、愉悦,达成道德、伦理上的超越与完善,具有永恒、无限、必然的特征,这是旅游审美实现的最高层次。(丁  萤)

教育事业百科 ·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