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状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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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ptomatology)症状学是从症状角度探讨疾病现象与本质关系的一门学科。它是诊断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临床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中国医学在症状学方面有丰富的文献记载。最早系统和全面的著述为隋代巢元方所著《诸病源候论》,完成于公元前610年,分50卷,例举症候1700条,包括内、外、妇、儿及五官科等科,以内科症状最详细。症状是疾病的表现,反映患者躯体及精神上的异常改变,包括:(1)症状,是患者主观异常感觉;(2)体征,是患者身体中所出现的各种客观病变。症状学的内容,包括症状的涵义、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等。症状学的研究步骤,是对于所获得的症状、体征资料,要分清主、次。疾病的表现各式各样,在不少情况下,出现“同病异症”或“异病同症”的情况,必须辨别清楚。在找不到可以确定诊断的“特殊病征”时,要根据一个主要的病症,或将几个重要病症组成一个综合征,提出一组可能的待鉴别的疾病,进行互相鉴别,逐一排除可能性较小的疾病,缩小鉴别诊断的范围,参照“诊断根据”分析病情,以得出正确诊断。在几个疾病中选择时,应先考虑常见病、多见病、流行病。对某一患者的病在没有充分根据前,不要轻易下功能性疾病的诊断;对已具“特殊病征”的疾病,如不能解释全部重要的临床现象时,还应考虑同时患多种疾病的可能。症状学将症状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一般症状;胸部疾病的症状;循环系疾病症状;消化系、呼吸系、泌尿系、内分泌系、血液系、运动系、神经系、五官科、皮肤科、妇科等症状。症状学是临床各科的诊断基础,是医务工作者的基本功,是临床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