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营销学的研究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的科学方法,也是开展各种科学研究的根本方法。农产品营销学以唯物辩证法为其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只有坚持唯物辩证法,才能客观地、全面地、深入地研究农产品营销过程中的各种经济现象,并揭示其发展变化的规律性。 农产品营销学的具体研究方法是与其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为了解决各种不同的具体问题,可以分别采用以下一些研究方法: (一)职能性研究。这是一种以农产品营销活动为中心的研究方法。其特点是先将农产品营销活动分解成若干职能,然后分别分析提高执行各种职能的效率的方法。职能研究方法的优点是可以将复杂的经济问题相对简化,有利于揭示农产品营销活动中带有共性的方面。 (二)组织性研究。这是一种以农产品营销组织机构为中心的研究方法。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农产品营销组织机构(如商业机构、运输机构等)及辅助性机构(如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的性质、地位、作用及整个营销体系的运行机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农产品营销职能由谁来承担和执行的问题。 (三)行为性研究。这是一种以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为为中心的研究方法。其研究的中心问题是在农产品营销过程中,在各种具体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下,各种组织和个人采取何种方式、策略来完成营销活动,并实现其经营目标的问题。 (四)商品性研究。这是一种以各种具体的农产品为中心的研究方法。其特点是先将农产品分门别类,如粮食、蔬菜、水果、肉类、禽蛋类、茶叶、棉花等,然后着重研究各类农产品如何生产、如何加工以及如何销售等方面的问题。这种研究方法的优点是可以根据各类农产品的不同特点,研究和解决这些农产品营销过程中的具体的实际问题。 (五)管理性研究。这是一种以社会或政府对农产品营销过程进行管理和调控为中心的研究方法。其特点是将微观研究和宏观研究结合起来,着重研究政府如何通过宏观管理,使农产品营销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微观效益和宏观效益、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统一起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