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财经31 阅读
用于固定资产更新的一项专用基金。固定资产因磨损而转移的价值,以折旧费形式计入成本。通过产品销售,这部分价值实现,以货币形式积累起来,形成折旧基金,用以满足固定资产实物补偿的需要。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分为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两部分。前者通过提取基本折旧而形成,通常根据原始价值减去预计固定资产拆除时的残值,加上预计固定资产拆除的清理费用和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是用于重新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和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资金。后者通过提取大修理折旧形成,通常根据预计大修理费用和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是用于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大修理和结合进行小型技术改造的资金。 合理提取折旧费必须考虑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特别是在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更应该重视这个因素。中国折旧年限偏长,折旧率(固定资产的价值和折旧的百分比)偏低。这不利于企业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和技术进步,也不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提高经济效益,应逐步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 关于折旧基金的管理,中国规定:大修理基金全部归企业支配。对基本折旧基金曾规定大部分留归企业支配,作为更新改造资金的主要来源。上级机构可适当集中一小部分,在企业之间调剂使用。从1985年起,原来由中央财政集中的企业基本折旧基金,不再上交,全部留给企业使用。 折旧基金按其性质是一种补偿基金,即补偿已经消耗的生产资料,是用以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但是,在固定资产更新以前,会有一部分折旧基金暂时闲置。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可以使用它来扩大再生产。但是,这不能超过一定限度,必须在切实保证固定资产及时更新有足够资金的前提下,才是可行的。否则,会造成基本建设规模过大,引起国民经济重要比例的失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