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信贷基金
是以住房基金为基础,专门为房地产生产与消费而建立起来的信贷基金。各种社会闲散资金如储蓄、购房者的资金、企业用于住宅的公益金以及其他资金,都可能成为住房信贷基金的来源。各国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从多种渠道吸收资金,解决住房信贷基金的来源问题。 吸收储蓄是金融机构住宅信贷基金的重要来源。各国经营住房信贷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国家银行、互助合作组织和私人银行,这些房地产金融机构除开办一般储蓄业务以外,还采取一些特殊的手段吸收住宅储蓄,其主要形式有:①合同储蓄方式,即存贷结合方式,贷款人必须以储蓄方式参加互助机构,方能得到优惠贷款;②有奖储蓄方式,某些国家规定,当住房储蓄额超过某种最高限额时,储户每年可得14%的奖励;③开展住宅邮政储蓄,如日本对住宅邮政储蓄的利息税收起征点高于普通储蓄;④强制性储蓄方式,如新加坡建立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强制储蓄,存款大部分用来购买和建造住房,实践证明,公积金储蓄制度在发展中国家是建立住房信贷基金的有效手段。 发放长期住房建设债券是筹集住房信贷基金的重要手段。长期债券的主要作用是吸收资金。发放债券的利率和长期抵押贷款的利率都由各机构自定,一般是固定的。一般说来,发放住房债券大致有两种方式:第一,国家提供保证由银行发放的住房债券,由国家专门机构发放债券筹集资金,然后贷放给有关机构充作住房资金;第二,抵押债券,即金融机构以受抵押的住宅作为发行债券的抵押。债券到期,若发行机构不能偿清债务本金和利息,由受托人将抵押品转交债权人或拍卖后抵债。 扩大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充分利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欧美国家广泛采用借款和贴现两种方式进行融资,住房信贷机构为了加速住房信贷资金的周转和流动,以住宅抵押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借款的金额与票据金额相等。 适度增加财政拨款。住房建设的资金。除了依靠专业性金融机构进行筹措外,财政拨款的直接支持相当重要。财政拨款采取的一般方式为:①国家预算直接拨给银行转为银行住房信贷基金;②通过财政性投资贷款,增加住房信贷基金,财政性投资贷款是政府扶持住房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财政性投资在住宅建设中占很大比重,但没有拨付住房信贷基金,随着企业生产的发展,国民收入的增长,应通过财政调整投资分配结构,增加住房建设资金的投入和拨付银行住房信贷基金。 各国经验证明,建立住房信贷基金制度,利用金融杠杆动员广大居民的资金潜力,并辅之以财政手段的扶持,是解决住宅投资不足的最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