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事业建设基金财经19 阅读指有固定隶属关系的城镇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向其主管部门缴纳的基金。缴纳基金的比例应低于税后利润的25%。基金的使用原则是“取之于集体企业、用之于集体企业”,主要用于扶持集体所有制企业扩大生产经营,修建生产经营用房,开展科学研究和职工教育,资助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适当发展集体福利事业等,不得挪作他用。集体所有制建筑、运输企业因向主管部门缴纳管理费,因此不再缴纳集体事业建设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