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财产基金
财经50 阅读
我国原人民公社各级核算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所用的一项基金。其来源及组成主要有:1.国家无偿拨款或无偿投资,称“国家基金”;2.会社无偿拨款或无偿投资,称“公社基金”;3.生产大队无偿拨款或无偿投资,包括生产大队长期下放给生产队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价值,称“大队基金”;4.生产队用公积金、折旧基金购买的和基本建设完工后增加的固定财产的价值,以及自制设备、自繁幼畜成龄转入的固定财产的价值,称“生产队基金”;5.由农业生产合作社转来的社员在入社时交纳的股金,称“社员公有化股金”;6.社员投入基本建设和自制设备用工的折合价值,称“社员劳动积累”。在农村人民公社会计中,要设置“固定财产基金”帐户并按上述来源设明细分户帐核算。这是一个基金类帐户,在会计核算中要求与“固定财产”帐户同时记收或付,两者余额要保持一致。在生产队、生产大队会计核算中,为了保持国家、公社(对生产队来说还有生产大队)扶持和投资额的完整,当因报废、牲畜死亡、出售或其他原因固定资产减少时,都应在“固定财产基金——生产队基金”(或生产大队基金)帐户内减少固定财产基金,不能减少国家基金、公社基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