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基金
县以上供销社为调剂所属各供销社的资金需要而设立的专用基金。由基层供销社上交的一部分税后盈余和多余流动资金(基层供销社自有流动资金占商品资金比重超过70%的部分)及由县以上供销社提取的一部分税后盈余所组成。主要调剂给自有流动资金不足以及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而发生困难的基层供销社。县以上供销社在所属系统内部调剂资金余缺,有助于供销合作社商业的发展。全国供销合作总社1980年规定,基层供销社多余流动资金不再上交上级社。对基层供销社暂时多余的流动资金,县以上供销社按照合作互利的原则,在各基层供销社之间组织投资或有偿借用,以促进基层供销社合理地、有效地运用资金。 国营商业企业 1983年实行利改税以后,可以从税后留利中提存调剂基金。由企业主管部门集中掌握,在所属系统内部调剂使用,主要用于弥补自负盈亏的小型商业企业、饮食服务企业的亏损。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1961年1月中国共产党八届九中全会通过的恢复与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方针。“大跃进”运动中,由于经济工作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引起了国民经济的全面比例失调,加上当时的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我国国民经济在1959年到1961年发生了严重困难。为了克服经济困难,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这是党为战胜困难而采取的重大决策。调整,是调整国民经济各方面的比例关系,主要是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比例关系,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大力加强农业战线,缩小基本建设规模,压缩重工业生产,大量精减职工,使积累率由40%降到20%以下。巩固,指巩固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取得的经济成果,肯定已有的成绩,并使其向纵深发展。充实,指以少量的投资来充实一些部门(特别是轻工部门)的生产能力,使其成套配套,以便收到更大的经济效果。提高,指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专业协作。由于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经济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农轻重比例关系在新的基础上实现了平衡发展,工农业生产接近和超过了历史的最高水平;积累和消费比例关系基本恢复正常,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提高。1964年底,周恩来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现在,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工农业生产已经全面高涨,整个国民经济已经全面好转,并且将要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1979年4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工作会议决定对发展国民经济采取的方针。即从1979年开始,用一段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搞好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工作,使之逐步走上按比例地协调发展的轨道。调整,是针对林彪、“四人帮”长期干扰破坏所造成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的状况,自觉地调整国民经济中的各种比例关系。主要包括:调整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关系,加快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调整重工业的服务方向;调整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提高消费的比重;积极发展科技文教事业,扩大对外经济交流。改革,是要把我国现行的不合理的经济管理体制有步骤地进行改革。把计划上高度集中、流通中统得过死、劳动上统一招工分配、财政上统收统支的管理体制,改革成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能够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把以高度集中,以行政手段为主管理经济的办法,改变为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干预的办法。整顿,是要把现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和企业管理制度整顿好,经过整顿,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使企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和超过本企业的历史最好水平。提高,是要大大提高生产水平、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消耗,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增加利润;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务质量,创造新产品和增加产品品种规格;在新建技术先进的企业同时,加强对原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其技术装备水平;在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的现代化等。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这个方针的提出和贯彻执行,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中的一次伟大战略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