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哲学
产生并流传于古印度,以佛教教义为核心的宗教哲学。佛教起源于公元前6~前5世纪的印度。创始人为悉达多(前565~前485),母系族姓为乔答摩,释迦牟尼是佛教徒对他的尊称,意为“释迦族的圣人”。佛教兴起时正是印度奴隶制经济急剧发展的时期。当时印度次大陆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大部分地区已进入奴隶社会,但有的地方还保留着氏族公社制的残余;在某些经济发达的地区,生产力已有很大提高,农业是生产的主要形式,手工业已从农业中分化出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批批以城镇为主的奴隶制国家开始建立起来。当时,各国之间互相征伐,雅利安人等外来的部族和土著民族矛盾重重,阶级矛盾十分尖锐。 在佛教兴起以前,婆罗门教是印度主要的宗教,婆罗门教思潮占有统治的地位。婆罗门教主张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和婆罗门至上三大纲领,但是随着奴隶制国家的出现和发展,这种思潮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兴的刹帝利贵族的统治需要,出现了自由思想家提倡的沙门思潮据佛经说,这些思潮有“六师”和“九十六种外见”,其中主要的有顺世论、耆那教和生活派(又称“邪命外道”)等等,佛教也是其中主要的一派。在当时的奴隶制国家中,比较重要的摩揭陀国和萨罗国都是佛教流行较早的地区。 佛教在印度经历了1800多年的历史,其过程大致可分为4个时期:原始佛教(公元前6或前5世纪~前4或前3世纪)、部派佛教(公元前 4或前3世纪~公元元年前后)、大乘佛教(公元元年前后~ 7世纪)和密教时期(约 7~13世纪初)。在后三个时期中还出现了很多在理论和修持上不同的派别。 原始佛教 即释迦牟尼及其弟子所传播的教说。原始佛教的基本教义是四谛说、缘起说、五蕴说、无常说和无我说。 四谛说 佛陀的主要伦理道德观。四谛是苦、集、灭、道四个真理。①苦谛告诉人们现实生活中充满着种种痛苦的现象。佛教把苦分为八种,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和不爱的东西会合的痛苦)、爱别离苦(和可爱的东西别离的痛苦)、求不得苦和五取蕴苦(一切身心的痛苦)。②集谛指造成世界种种痛苦的原因和根据。③灭谛说佛教的最后理想是无苦境界涅。④道谛向人们指出实现佛教理想所应遵循的方法和道路。这种道路有八种,即正见、正思或正志(正确的意志)、正语、正业(正确的行为)、正命(正确的生活)、正精进(正确的努力)、正念(正确的思想意识)、正定(正确的精神集中)。苦谛和集谛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早期专制主义统治下人民在社会和自然压迫下的痛苦。灭谛和道谛说提出的消灭痛苦的号召和具体途径是想把世俗的问题颠倒为人的主观意识问题,要求人们在自身中而不是在社会中去寻求苦难的原因和解决苦难的办法,表明了佛教的社会作用。 缘起说 原始佛教的哲学基础。佛教否认婆罗门教的创世说,同时批判了沙门思潮中其他派别的各种世界观,提出缘起说,指出“诸法从缘生,诸法从缘灭”,认为一切事物或现象的生起都是各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或条件,离开了关系或条件,就没有任何事物的生灭变化。佛经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原始佛教用这个缘起说观察人生,把人生分为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12个彼此互为条件或因果联系的环节,认为“无明”(无知)引起了“行”(意志);由“行”引起了精神统一体的“识”;由 “识”引起了 “名”(精神)和“色”(肉体);有了“名色”就有了“六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心)等 6种感觉器官;有了“六入”也就引起“触”,即对外界事物的接触;由“触”引起 “受”(感受);由 “受”引起了“爱”(贪爱);有了“爱”就有了“取”,即对外界事物的追求取着;由“取”引起了“有”,即生存的环境;有了“有”就有了“生”;有了“生”也就有“老死”。十二因缘的中心内容是:人生的痛苦是由无知所引起的,只有消除了无知才能获得解脱。后来,小乘佛教把十二因缘与轮回说教结合起来,提出所谓“三世两重因果说”。 五蕴说 佛教对“法”即宇宙万有所作的说明。原始佛教是一种多元论的实在论,它把世界分成五类,称之为“五蕴”,即色蕴(物质现象)、受蕴(感觉)、想蕴(知觉或表象作用)、行蕴(意志)、识蕴(意识或认识作用)。在色蕴中包括着四大(地、水、风、火)和由四大组成的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以及感觉的对象(色、声、香、味、触)。这五蕴在相互集合中构成了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 佛教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是由缘而起生灭变化的,因之反对婆罗门教所谓的世界终极原因──“我”或灵魂。他们断言,对客观世界来说,不存在创世者,即“法无我”,对个体的人来说也不存在一个起主宰作用的“我”或灵魂。佛教表面上反对“我”,但又赞同婆罗门教的轮回业报理论。这样,实质上承认有轮回的主体。 部派佛教 前4~前3世纪,印度出现了空前强大繁荣的孔雀王朝,在孔雀王朝著名的君主阿育王的扶持下,佛教从恒河流域传到了印度各地和周围的一些国家。孔雀王朝不久就被推翻,建立了巽伽王朝(前180年左右),巽伽王朝拥护婆罗门教,反对佛教。以后又有很多异族入侵。随着印度政治和社会经济的变化,婆罗门教和佛教相互影响,同时,佛教传入各地后,为了适应当地的情况,也有所变化,因此,在佛教中出现了分派现象。佛教的分裂一般认为是在佛陀逝世后 100年左右的第二结集,即毗舍梨结集时,最初分为上座部和大众部两派,以后又从这两个根本部中分裂出18部(根据南传佛教的说法)或20部(根据北传佛教的说法)。分派的原因很复杂,其中涉及到理论上所引起争论的问题主要有 3个:①宇宙是实有的还是假有的?②有我还是无我?③佛陀是人还是神?原始佛教把存在,即“法”,分为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两类,部派佛教进而把法分为“有为法”和“无为法”。“有为法”即一切依缘(条件)而有造作生灭的事物或存在,“无为法”即不依借因缘,本来不生不灭的事物或存在。对于“法”的本体,不同派别有不同的回答:有的派别认为是实有的;有的认为是假有的;有的派别则采取具体分析的态度。例如上座部的一些派别承认有为法和无为法都是实有或真实存在的。说一切有部、多闻部、雪山部等等派别认为“三世实有,法体恒有”,即不仅承认有为法和无为法都是实有的,而且在对有为法的分析中,还认为法体是永恒存在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三世都是实有的。说一切有部还把宇宙的各种现象分为“五位七十五法”。他们在分析色法时,提出了极微的概念。认为极微是不可分的、实有的,它是构成一切物质现象的基础。这种极微说是佛教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因素。大众部等七部认为,无为法是实有的,对有为法则主张“过去未来非实有体”,即认为一切现象都借因缘而生灭,过去的已经断灭了,没有实体,未来的没有生起,也没有实体,仅仅现在一刹那中才有法体和作用。一说部宣称不论有为法、无为法、世间法、出世间法都是不真实的,它们都不过是一种假名而已。经量部成实论师干脆宣称有为法和无为法都是一种假有或真空。 原始佛教否认有“我”(灵魂),但同时又承认有业报轮回,因此在理论和逻辑上必然要承认有轮回业报的主体。部派佛教对这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有些派别还坚持着无我的看法,但很多派别不得不承认有变相的我体。例如上座部承认“有分识”,即“恒遍三有的原因识”;化地部立“穷生死蕴”,即“直到生死解脱后才能完结的蕴”;犊子部立“不可说的补特伽罗”,即“不可说的我”;经量部提出“一味蕴”,即“不间断的细意识”等。他们对这些轮回的主体作了十分烦琐的论证,但实质上都变相地承认有灵魂存在。 大众部各派对于诸法所依的主体求之于人们自己的心中,提倡“一心相续说”以及与之相应的“心性本净说”。他们认为,有情的“心”和“心所”(心的随属现象或作用)在相继活动中,有着一种永恒的内在的本性,这种本性就是轮回转移的主体。这些思想都是大乘思想的萌芽。 大乘佛教 大乘佛教大约兴起于 1世纪前后。这一时期正是印度奴隶制度开始向封建制度过渡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内,印度的生产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商业经济也有了相当的发展,出现了大批富裕的商人。在商业和高利贷的影响下,农村公社的成员迅速分化,越来越多的自由公社成员沦为封建地主阶级的佃农或者卖身为家务奴隶,印度封建关系的形成并没有完全消灭奴隶制的残余。这些是大乘佛教兴起的社会背景,也是它的群众基础。 大乘佛教兴起以后,把部派佛教贬称为小乘,“乘”有 “运载”或 “道路”的意思。在大乘看来,小乘是“小道”。大乘和小乘在佛教理论与修持实践方面都有区别。在理论方面,小乘一般主张“我空法有”,大乘则主张“我法两空”。在实践方面,小乘各部派或多或少地认为佛陀是一个历史人物,大乘则把佛陀完全看作崇拜的偶像;在修持的行径和结果方面,小乘主张求取阿罗汉果,即要求达到自我解脱,大乘认为小乘的目的太低,主张进取佛果。因此在修持的内容和方法上,小乘主修戒、定、慧,大乘兼修普渡众生的“六波罗密”(到达彼岸世界的六种道路),即布施、守戒律、忍辱、精进、坐禅、智慧。所谓小乘重在利己,大乘强调利他,即是指此。 大乘佛教兴起的初期,在印度很多地区特别是在南印度出现了一批阐述大乘思想和实践的经典,如般若经典、净土经典、华严经典和法华经典等。一般认为般若经典中的八千颂《般若经》(小品)为最原始的般若经,以后逐渐增广。这种经典阐发了空、中道实相、六度、多佛、三乘分别、一心本净等等思想。在上述种种经典思想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太乘的两个主要派别──中观派或空宗,瑜伽行派或有宗。 中观派 创始人是龙树和他的学生提婆。龙树著有《中论》、《十二门论》、《大智度论》等。提婆著有《百论》。提婆的后继者有罗罗跋陀罗(约 3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