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货币
如果“定义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思想上的一致”(P·B·梅达沃(P. B. Medawar)与J·S梅达沃(J. S. Me-dawar),1983年),那么货币经济学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它的核心概念的定义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并且现在比以前任何时候引起的争论都要大。尽管大多数作者将货币定义为交易媒介,并用M1表示它(公众持有的通货和支票存款),有些人认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定期账户和储蓄账户(time and saving accounts)或者旅行支票和信用卡也是货币。一些作者认为,无论如何货币都是与国民生产总值高度相关的,或无论如何它都有自己稳定的需求。有些人告诉我们货币的定义是一个经验问题,这个经验问题不是达成一致协议所能解决的而是需要通过发现来解决。一些作者认为定义并不重要,“并不涉及原则问题”(弗里德曼(Fried-man)和施瓦茨(Schwartz),1970年,第1页)。但是,就像要表明保持这种态度是多么困难一样,这些作者用了109页的篇幅来批判其他人的定义而维护自己的定义。 定义的方法之所以这么丰富,部分是源于这个概念内在的复杂性。由于它的所作所为,货币因而十分有趣并且非常重要,同时,这也使它自身具有不同的侧重点。不同的作者强调了货币的不同特性,并经常通过写文章来加以强调,仿佛只有这个特性最重要。但是造成混淆的另外的缘由则是对基本特征的无意忽视,这方面的原因可能更多。例如,那些将货币定义看作是一个经验问题的作者就是把一个词的定义与满足某定义的事情的辨认搞混淆了(梅森(Mason) 1976年;奥斯本(Osborne), 1984年),尽管辨认可能是经验性的,但定义本身却注定是概念性的。尽我们所能,我们也无法对任何事都建立一个“经验的定义”。一个定义提供了确认的最终标准,这就是当我们试图决定某些特定事物是否可以用我们定义的某个词称呼它时必须求助的标准。 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之间的区别也被忽视了。个像货币这样复杂的事物的定义通常需要列出该事物的所有内在特性。拥有这些特性中的任何一个特性是某物被称作货币的必要条件,拥有所有这些特性才是充分条件。例如,如果要强调货币的价值贮藏功能——或用弗里德曼的话(1971年,第9页)来说,是“购买力的暂时贮藏所”——我们应记住价值贮藏只是货币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我们不会仅仅因为某种事物具有价值贮藏的功能称它为货币。作为一个公理,我们断言:“如果x是货币,那么x就具有价值贮藏的功能”。这并不意味着它的逆命题也成立。把一个命题同它的逆命题等价((不当逆推的谬误)(the fallacy of illicit conversion))是经济学中的主要谬误,因此它在关于货币的文献中屡次出现就不足为奇了 货币的复杂性表明,定义货币需要通过一系列公理将其显著特性分离出来(就像数学家定义“矩阵”那样)我们在清除了一些鲁莽的错误概念赖以存在的土壤之后应努力做到这一点。 三个常见的错误 过分强调流动性 过去30年中关于货币理论和政策方面的文献使得商人和制造商发放了很多商业信用,非银行金融机构则发放了很多债务。商业信用可以使信用获得者在没有货币参与的情况下获得商品;非银行金融中介债务对其持有人来说是流动性很强的资产,在购买商品时可在短时间变现。因此,有人认为没有货币并不妨碍家庭和商业的支出。尤其是货币存量的变化不一定会对支出产生影响:货币的增加可能用于偿还债务或存储流动性资产;货币的减少能被商业信用的收回或流动性资产的变现所抵消。既然支出是由货币的流动性造成的,而不在于货币本身,那么为什么要在意货币的定义呢?如果我们坚持认为货币是重要的,那么我们岂不是要被迫将货币的范围定义得足够宽以至于能够体现包括商业信用和非银行金融中介的债务在内的整个资源范畴的流动性吗? 在此,我们必须提防合成谬误。单个支出者的确可在任何时间内,甚至能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通过借款或将资产变现实现超支。但这些流动性来源并不是能被整个社会所利用的。对每个借款人来讲,他都有一个债主;对每一个将资产变现的人来讲,他都有另外 一个购买或赎回该资产并支付货币的交易对象。对于每个支出超过其货币持有量的个体而言肯定会有另外一个人的支出低于其货币持有量。一个人的超支肯定和另外一个人自愿地抑制其支出——只有这样才能使前者成为可能——相匹配。 过分强调需求函数的稳定性 货币主义者的一个基本信条是私有部门远比公共部门要稳定得多,因此经济的不稳定性通常来源于政府的操作,而且通常被其放大。(迈耶(Mayer), 1978年;伍德(Wood), 1981年)。特别是,货币的不稳定性通常来源于中央银行的不稳定性行为而不是私人方面的行为;正确地归因于私人行为的货币不稳定性也是来源于货币的供给方而不是需求方,主要是由于部分准备的(fractional-re-serve)银行制度。货币的不稳定性不是一种源于需求方的现象,因为货币需求是稳定的;这就是说货币的需求量是几个变量的稳定函数 基于这一命题,一些货币学者将货币定义为具有 一个稳定需求函数的东西(一系列流动性资产)。这个定义少有地用了这么多的词汇来表述,但它隐含了些在货币需求研究方面最好的成果,如莱德勒( Laid-ler, 1969年,第509~515页;1977年,第149~152页)。无论是隐含的或是公开的,该定义都是本末倒置的,我们必须在检验货币需求的稳定性之前来定义和确认货币。这种稳定性(若其存在的话)要用经验来认定,而不是像公理那样注定是真实的。 过分强调与GNP的相关性 许多作者跟随弗里德曼和迈泽尔曼(Meiselman) (1963年)的足迹,在引入货币定义是一个经验问题的思想(这样就混淆了定义和辨认的区别)后,认为货币与总体经济活动的一些名义指标高度相关,如国民收入或GNP,作为辨认货币的惟一标准。很难理解为什么这一标准变得如此富有影响力。即使我们承认与名义GNP的密切联系是货币的一个必要条件(即公理),但我们不能凭这一相关性辨认货币,除非这个条件同时也是充分条件。 与GNP具有高度相关性是一个公理吗?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原因至少有两个:(1)与GNP最相关的是GNP本身,但是没有人认为货币就是GNP。 (2)货币与GNP具有高度相关性是一个经验性的命题,而不是一个公理。 寻找公理 在扫清了这些错误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开始寻找公理了。一个很好的起点就是货币理论。 货币理论能以一个高度抽象的形式来表达,但却不能使我们凭借它辨认货币,在很多情况下,它甚至还没有给货币一个明确的定义。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它还是隐含地表达了一个货币的定义:货币像理论所说的那样以所宣称的方式运行并影响事物。那么,货币是一个理论上的产物,而且我们必须找到它在经验上的对应物。这种方法的主要危险是具有放松对经验对应物要求的倾向——接受那些与理论描述“最相似”的东西,而不坚持更为确切的吻合 由于总会有某种事物注定会在某种意义上与理论构建“最接近”,它的这种接受将会使理论成为一种同义反复。理论说货币会a、b、c,如果我们将货币定义为最接近a、b、c…的东西,那么,我们就已接受了这个理论,认为它是对的(或就我们的目的而言足够正确),并放弃了所有检验它的机会。 但是,这一发展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方法并非天生就是错误的。实际上,经济学界在关于货币理论的核心问题上是如此地一致,以至于它几乎会确凿无疑地拒绝与该理论发生严重冲突的任何货币定义。这一核心可在近几十年中最为杰出的三个货币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詹姆斯·托宾(JamesTobin)和利兰·耶格尔(Leland Yeager)的论断中清晰地见到。这些人在方法论上迥然不同,其经验和政策观点也有很大差异,因而他们几乎构成了与货币相关的所有重要观点的“基础”。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种本质上的一致性。米尔顿·弗里德曼(1971年,第2页): “货币数量论认为理所当然地……有一个很确定的……在任何既定的环境下,人们都希望持有的货币数量假设在某一特定时刻人们持有的货币数量恰好等于(超过)他们希望持有的数量。人们将会寻求处理掉……他们过剩的货币余额;他们将努力花掉总金额比其相应资金来源更多的钱,用于购买证券、商品、服务,偿还债务或者馈赠他人。然而,作为一个整体他们并不能成功地做到这一点。一个人的支出是另外一个人的所得。一个人只有在能劝说另外一个人增加他的货币余额的情况下……才能减少自己持有的货币余额。整个社会的支出金额通常不能超过它所收取的数量。 但这样的尝试不会因此而不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价格和收入可以随意变化,花更多钱的企图将增加以名义单位表示的支出和收入的数量,这将带来价格的上升并且还可能使产出增加。”詹姆斯·托宾(1980年,第319页): “货币的名义供给是经济必须适应它的事情,而不是要适应经济的一个变量——除非政策机构想要它这样而且,必须引导私人部门持有……这个供给,不是像其他资产那样,通过自身名义收益的调整来做到这一点……,而是通过经济中其他地方的变化实现它。使公众愿意持有扩大了的供给的调整手段……涉及到减少其他资产的名义利率、增加实际收入、提高商品价格,可能还有向下的通货膨胀预期等的组合。那些研究货币对经济影响的模型,不论它们位于货币主义者和凯恩斯主义者这两个极端之间的哪一点上,都具有‘货币’的这些特征及其含义。”利兰·耶格尔(1978年,第6页): “使货币需求与供应一致的这一过程是被J. M.凯恩斯称为“货币理论的基本命题”,也是米尔顿.弗里德曼称作“货币理论最重要的命题”的主旨简而言之,每个人都能持有他实际所需数量的货币,即使总持有量可能是外生给定的;因为支出的总流量将按名义货币需求等于外生供给的方式来进行调整” 尽管弗里德曼·托宾和耶格尔对货币变化的主要理论影响意见一致,但他们对货币的辨认却有不同意见。耶格尔认为货币与交易媒介是一回事(参见耶格尔,1968年)。弗里德曼强调的是通货和公众持有的总存款(参见弗里德曼和施瓦茨,1970年,第一部分;及弗里德曼和迈泽尔曼,1963年)。托宾喜欢货币基础(Monetary base):“如果有个数量是经济的货币之锚,那么这就是它”(1980年,第320页),这些作者将货币十扰的主要影响归于不同的货币特征,因而他们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它作为“购买力的暂时贮藏所的能力”(弗里德曼),它的外生数量和收益(yield)托宾),及它作为交易媒介的例行流通(耶格尔)。 前两个属性似乎是错误的认识。由于一个人的销售和购买行为不能同时发生,因而货币是不自觉地充当了“购买力的暂时贮藏所”;由于它的很多事物也具有这样的贮藏功能,因此很难看出这个特征是如何帮助我们辨认货币的。至于外在性,它并不像是货币所固有的。在多数中央银行的行为使得货币对于信贷市场的发展是内生的,且当货币是黄金时,它对于整个经济而言也是内生的。“货币理论的基本命题”在私人生产货币的体系中——因此是内生的——将不再成立,这一点也不是显而易见的了。外生性具有太多的疑问而不能成为一项公理。 耶格尔对例行流通的重视似乎是较为合理的: “由于货币一贯是用于交换它所面对的所有东西的事物,因此对它的过度需求不会显现在任何特定的市场上或与任何特定的非均衡价格相关。人们在试图出售其劳力或其他商品或服务时遇到了挫折,但是并没有发现附着在货币本身上的任何困难。整个经济范围内对货币的超额需求不是以购买货币中的特定挫折而是在挣取收入时分散的和一般化的挫折出现…… 没有其他的过度需求具有如此普遍的破坏性……因为,首先非货币并不具有能被打断或可收缩的例行流动,人们努力持有超过其现有的存量并不会带来这样普遍的麻烦……即使是最接近货币的准货币也不具有货币所具有的例行交换和流通这一简单却又短暂的特征:(耶格尔,1978年,第8~10页)。 现在,我们似乎要到达某个地方。一个东西如果要成为货币,它必须是交易媒介且必须例行流通。两个条件都是必要的。只满足一个条件就不是货币。例如,非银行旅行支票就不是货币,因为尽管它满足了第一个条件,但它是不流通的。“如果客户在银行发展出可背书的旅行支票并无限制地用于流通,情况就不一样了——如果受款人在接受它时就想把它继续用出去且没有人要求签发人赎回它们”(耶格尔,1968年,第57页)。 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又如何呢?对于它们的持有者来讲,这些基金和支票账户几乎是一样的:一个人只需要通过签发支票就可以支付款项,惟一不同的是支票必须超过某些最小金额(一般为500美元)。耶格尔没有试图去给这些基金归类;实际上,他认为(1978年,第1页)它们有可能混淆货币和其他资产的界限,但是它们也不能流通(奥斯本,1984年,第19页)。当这些份额通过支票(或其他任何方式)进行清算时,它们就不再存在了。 尽管这些隐含在耶格尔的讨论中的公理毫不含糊地将非银行支票和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置于货币种类之外,但它们仍不能将货币惟一地确定出来。今天,我们有三种日常流通的交易媒介:通货、公众在金融机构的交易存款和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储备金。通货和交易存款的总和(本质上等于M1)被最为普遍地当作货币。但是通货和储备存款之和(货币基础(the mone-tary base)),甚至是所有这三项媒介的总和,也正好符合条件。要对这些不同的辨认方法加以选择,我们就需要更多的公理。 同时支付力(SIMULTANEOUS PAYABILITY ) 此刻,我们再看看耶格尔所强调的货币的另外一个性质(1978年,第9页): “货币的供给和需求在特定市场上不直接发生冲突真正让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或使未达成心愿的需求者离开并转向其他市场的货币市场并不存在。交易媒介既没有自己的专门市场,也没有能调整自己供求的特定价格……” 如果我们把“没有自己的市场”作为另外一条公理,我们将会把交易存款从货币候选人的名单上去掉,因为很明显,这类存款有自己的市场。但采用了这条公理之后,我们将不得不在某种意义上遵从耶格尔的观点来定义“市场”。为此,我们将以货币存量的一个很平常的性质(尽管有些人会对此心存疑问)来作为公理:它们可以同时被花费掉。这一性质首先被沙克尔(G. L. S. Shackle, 1971年,第33页)所强调: “货币存量”等于所有那些支付人没有得到或指望得到他人相应支付的支付总量。在此必须坚持同时性,否则我们会混淆数量和流通速度。流通速度足够快的一枚硬币能承担起规模无限大的支付流。当这样定义货币存量的规模时,我们必须要求所有的支付等待发令枪声,枪声响时,每笔支付都以硬币或其他同样无限制的东西所表示的价值来表达。 设想一个交易等式(如,MV =PT)并考虑速度(V)等于1的一个期间。在这个期间中总量为M的所有货币在交易量为T的交易过程中换手一次。作为一个思想上的实验,我们将M和V保持不变而缩短期间的长度。由此将V保持为1并不要求任何货币单位在此期间换手超过一次,所以我们可以考虑极限情况——短暂的瞬间。每个货币单位都将在这个瞬间换手一次,支出的数量,M,将等于不变的总支出,PT。结果一定是这样的,因为在等式左边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其右边一定是固定的。如果这个思想实验产生了不同的结果,我们就会在我们最初的货币测量中找出错误——我们将会犯“把数量和速度混为一谈的错误”。 现在,我们就应用沙克尔的检验。通货和储蓄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储备余额都可以被同时用于支出。通过这些媒介,支付可以使“支付人收不到或不指望他人的支付”。在现代的部分准备的多银行体系中,公众的交易余额并不满足这个条件。为了使发放的支票大于其储备,银行必须吸收新存款、出售其他资产或借入资金。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流入的存款要大于流出的,任何净流动都反应在其储备上。但这正意味着银行“指望”流入及时发生。沙克尔的检验坚持同时性,而不论支付具有什么形式。这意味着交易余额通不过这个检验。它们不是货币。一般情况下,它们似乎是货币,但在危机过程中即使这种相似性也消失了。例如,在超高的通货膨胀时期,商人通常拒绝接受支票(纳萨里奥(Nazario), 1985年)。 因此,沙克尔的同时性公理和耶格尔的例行流通公理结合起来可将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的货币确定为通货和银行储备余额之和。这个“和”通常被称作货币基础或高能货币,但我们认为这些称号过于肤浅并具有误导作用。 对货币辨认的检验 虽然这里对货币基础的确定与早期费雪(Fisher,1911年,第11页)、陶西格(Taussig, 1921年,第432页)、威利斯(Willis)和爱德华兹(Edwards) (1922年,第11页)及里斯特(Rist, 1940年)所使用的是一致的,但时至今日仍要检验,这似乎很奇怪。这样的确定合适吗? 首先,我们注意到对货币基础的过度需求具有弗里德曼、托宾和耶格尔所强调的影响。不论干扰源是什么,对货币基础正的过度需求毫无疑问地具有收缩性,而负的过度需求同样很明确地具有扩张性,更全面的讨论见帕庭金(Patinkin, 1965年)的工作,但它终究主要关心的是“外部”货币(以我们的话讲,就是货币基础)。就手边的问题而言,帕庭金的处理在所有关键问题上都是同威克塞尔(Wicksell, [ 1898年],特别是1936年版的第五章)一致的。 其次,我们能表明对交易余额的过度需求所产生的影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考虑一下由于公众对交易余额需求的增加所引起的正的过度需求。由于预算的约束,公众正在减少其对(1)通货,(2)其他金融资产,(3)商品的需求,但在此我们仅考虑前两种情况(参见奥斯本,1985年,第8~9页)。 (1)如果公众正努力在牺牲通货的情况下积累交易余额,他们会把货币交给银行。银行会发现它们的储备增加,吸收存款的成本降低,它们因此会增加贷款和存款。其效果便是扩张性的 (2)如果公众试图牺牲其他金融资产而积累交易余额,事情就变得更加复杂。一方面,公众对其他资产需求的减少降低了它们的价格,提高了企业的资本成本,不利于实际投资的形成。另一方面,公众对交易余额需求的增加会降低银行资金的成本;这一点,连同证券价格的下降,增加了中介机构的利润,刺激了银行增加其经营活动。 如果银行受到储备要求的限制,它们将无力增加它们总的证券持有量,因此将不能对公众的行为施加反作用。如果储备要求是绝对的,事情将会以经济活动的收缩而告结束。银行只能成功地提高同业基金利息,直到它们对盈利资产的水平与以前相同感到满意为止但如果银行不受规章性储备要求的限制,它们将会增加盈利资产的保有量。银行和公众的这些行为就对经济活动起到了相反的影响,影响的净效果取决 于几个需求和供给函数的弹性。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个原因,储备约束并不是绝对的。第一,中央银行可能试图使银行间同业资金的利息保持不变,在这种情况下会使银行系统产生多余的储备。第二,中央银行的贷款利率可能低于同业借款(正如美国经常发生的那样),这会导致银行为利用这个差额而向中央银行借入更多的款项(参见戈德菲尔德(Goldfeld)和凯恩(Kane), 1996年;杜考斯基(Dutkowsky), 1984年)。 第三,银行可以利用一些工具,如隔夜回购协议、欧洲美元借款等,降低一定存款水平下所要求的储备数量。由于所有这些原因,通过银行进行的间接融资将随着公众进行的直接融资的减少而增加。前者的扩张倾向会超过后者的收缩倾向,但严格地讲,结果仍是不确定的。 因此,对交易余额正的过度需求可能产生扩张性的、收缩性的或者不确定的影响。与此相反,对货币基础的过度需求会产生明确的影响而不论它的根源是什么。我们的结论是,是对货币基础,而不是对M1或交易存款的过度需求恒久不变地引发了被主要货币理论学家所描述的那种问题。货币理论中的货币是货币基础。 未解答的问题 我们已经取得了进展,但思想上的统一仍诱惑着我们。 (1)我们应如何看待交易存款?它们可以不是货币,但它们又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哪些方面对货币理论是重要的呢? (2)如奥斯本(1985年)所述,若流通中介包括一个垄断银行的交易余额、通货或者作为银行储备的其他媒介,我们的公理就不能肯定地辨认出货币存量。很明显,解决的办法是正式找到另外一个耶格尔和沙克尔标准所不及的其他标准。这些标准是什么呢? (3)当我们试图理解一个货币体系如果缺少中央货币机构会怎样时,问题的难度增加了。假设每个人都有选择交易媒介的自由,但任何人都没有强迫他人的法定权力。那么这样的自由竞争能产生出一个叫做货币的东西吗?如果这样,除了沙克尔和耶格尔的标准,什么公理能描述它呢?这样一个体系还会轻易受到与干扰我们现行体系的宏观经济扰动的相同干扰吗?这些问题与经济学中任何其他的问题一样困难,困扰着克努特·威克塞尔(Knut Wicksell, 1898年),费希尔·布莱克(Fischer Black, 1970年,1975年),本杰明·克莱因(Benjamin Klein, 1974年),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 1976年),劳伦斯·怀特(LawrenceWhite, 1984年)和其他人。虽然他们没有从货币的定义中找到答案,但是离开货币的定义,他们也无法找到答案。 戴尔·K·奥斯本(Dale K.Osborne)著 王娥 译 吕随启校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