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流通
货币在流通领域中,不断离开出发点,在不同所有者之间转手的运动。马克思指出:“商品流通直接赋予货币的运动形式,就是货币不断地离开起点,就是货币从一个商品所有者手里转到另一个商品所有者手里,或者说,就是货币流通。”(《资本论》第1卷第134页)对于货币流通应从两个方面来认识:①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有密切联系,它是商品流通直接赋予的,是商品流通的表现。没有商品流通,就没有货币流通。因为如果没有商品转手,也就不会存在货币转手。②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又有区别。商品经过交换就退出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而货币作为购买手段则不同,它仍然留在流通领域,不断地与别的商品相互换位,继续媒介商品的运动。货币流通的形式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不断发生变化,最初是金属条块流通,后来逐步发展为铸币流通,信用货币以及纸币流通。货币流通决定于商品流通,并不意味着货币流通完全是消极被动的,它对商品流通具有极大的反作用。货币的价值是否稳定,直接影响着商品流通。币值稳定的标志是物价稳定。正常的货币流通是发展生产,扩大商品流通,安定人民生活的重要经济条件。货币流通一般表现为三种情况:①货币流通正常,表现为币值稳定,流通中的货币量基本上是商品流通的需要量。这时商品流通正常,商品渠道畅通,市场稳定。②以流通中货币偏少为特点的货币流通不正常。这时商品流通不畅,社会需要的商品普遍积压。③以流通中货币偏多以至形成通货膨胀为特点的货币流通不正常。这时商品流通速度不正常地加快,不仅使生产单位以为奇货可居而囤积物资,而且使消费者产生存钱不如存物的心理而抢购生活资料,造成人为的紧张,迫使物价上涨,市场混乱。货币流通规律是流通中货币必要量的规律。它表明,在一定时期内流通中究竟需要多少货币来为商品交换作媒介。马克思揭示的货币流通规律,就是流通中的货币必要量决定于商品价格总额和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它是最重要的经济规律之一,普遍适用于一切有货币流通的社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存在商品和货币,货币流通规律也必然要发生作用。但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其商品数量、价格水平、货币发行量、货币收支都在国家计划经济内容之中,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可以比较自觉地认识与运用货币流通规律,根据货币流通规律的要求,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