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60号 《全民健身条例》已经2009年8月19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包括6章40条,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
《全民健身条例》-简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560号国务院令,公布《全民健身条例》。新华社4日受权播发了这一条例。条例包括6章40条,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 条例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条例指出,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国家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条例规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全民健身条例》已经2009年8月19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全民健身条例》-规定
推广全民健身活动方面

为提高公民健身意识,使公民能从日常工作中抽出时间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规定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国家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并将监测结果和调查结果作为修订全民健身计划的依据。县级以上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任期届满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政府报告。
二是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全民健身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县级以上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在全民健身日提供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公共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三是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定期举办群众体育比赛活动,县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与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活动。四是要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本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工前操和业余健身活动;有条件的,可以举办运动会,开展体育锻炼测验、体质测定等活动。
全民健身的资金投入和设施保障方面
为解决资金投入不足、健身设施缺乏等问题,保障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由体育主管部门分配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事业。二是要求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政府对此应当给予支持,并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三是规定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对该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配置的全民健身器材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人。
对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方面
为加强对公民体育锻炼的指导,提高公民的科学健身意识,防止不适当运动给身体造成伤害,条例规定:国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科学指导;国家对向公众提供公益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由体育主管部门免费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国家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管理方面
为保障公民在健身活动中的安全,减少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事故发生率,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要求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二是明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需要取得许可,并规定了许可的条件和程序。三是明确体育主管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
《全民健身条例》-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
第七条 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全民健身计划
第八条 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
......
第十一条 全民健身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和协调,对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任期届满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二条 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
......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健身活动从事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社会公德、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四章 全民健身保障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
......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