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教育任务
国家在一定历史阶段,根据农村生产发展的需要,对农民教育提出的必须达到的目标和要求。如:1955年6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农民业余文化教育的指示》提出:“要求在过渡时期内基本上扫除农村中青壮年文盲,在今后三、五年内,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扫除主要乡干部中的文盲”。1978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提出:“各地应分别于1980年、1982年或稍长一点时间内,基本扫除少年青年壮年文盲”。还提出:“要举办各种业余学校和训练班,按照一定的计划和进度,提高社队干部和广大农民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和文化水平”。根据1987年6月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精神,现阶段中国农民教育的总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多渠道、多形式地对农民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知识教育,逐步把农民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会生产经营管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相结合,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为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和农民劳动致富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具体任务是:(1)对已经走上各种农业生产经营岗位,以及需要转换生产经营行业的农民、农民技术员、农村基层干部、乡镇企业职工,进行相应的职业技术教育;(2)对已经从事农业生产或工作而没有受完或没有受过初、中等教育的农民、农民技术员、农村基层干部、乡镇企业职工,进行扫盲教育或基础教育;(3)对已经从业或在职,但文化、技术未达到岗位要求的农民、农民技术员、农村基层干部、乡镇企业职工,进行相应的文化或专业技术教育;(4)为适应农村商品生产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对文化、技术已经达到岗位要求的农民、农民技术员、农村基层干部、乡镇企业职工,进行提高教育;(5)为建设农村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对农民开展丰富多采的社会文化和生活知识教育。